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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追加3家企业进行资质核查的通知

2025年03月28日 0 打印 收藏

    经相关材料显示,现有3家企业存在技术负责人离职或者作为其他企业技术负责人申报资质,或者注册建造师全部离职的情况。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》(局发明电〔2023〕1340号)及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》(局发明电〔2023〕2770号)要求,现追加3家企业开展核查。

  追加企业核查资质内容见表。 请上述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资质自查材料,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上述材料纸质版复印件请于3月31日前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(邮寄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,收件电话:010-64091288),同时,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专班邮箱(电子邮箱地址:zizhihecha@caac.gov.cn)。逾期未提交材料的,后果自行承担。

  此通知。

  联系电话:010-64091861

  民航局机场司

  2025年3月18日